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应当如何办理

来源:法务网时间:2023-03-22 10:03:41
一、

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应当如何办理

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应当如下办理:

协议离婚:

1.申请;


(相关资料图)

2.受理;

3.审查;

4.经过离婚冷静期,申请发放离婚证。

诉讼离婚:

1.起草起诉状;

2.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;

3.递交起诉状和证据;

4.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;

5.开庭。

二、

协议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

1.身份证明:

(1)内地居民:本人的户口簿、身份证;

(2)华侨: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、永久居留证(绿卡);

(3)香港居民:香港居民身份证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;

(4)澳门居民:澳门居民身份证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;

(5)外国人: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。

2.本人的结婚证;

3.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(一式三份);

4.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。

三、

协议离婚本人要去吗

协议离婚本人要去。找法网提醒您,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六条【协议离婚】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
第一千零八十条【婚姻关系解除时间】完成离婚登记,或者离婚判决书、调解书生效,即解除婚姻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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