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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1日刊发的《检察日报》披露了一个个人信息被他人冒用的案件,吉林一公务人员杨某在政审环节意外得知,自己竟成了某公司股东,但是他却和该公司“八竿子打不着”。
2022年9月,吉林某地公务人员杨某被纳入副科级领导职务考察对象。在政治审查环节,杨某却收到考察部门需要其说明涉嫌经商办企业违纪情况的通知。如不能说明情况,杨某不仅不能被提拔,还会受到纪律处分。
原来,组织人事部门在通过大数据审查时发现,身为国家公务人员的杨某名下注册了某投资有限公司,且为该公司股东之一。
“我和这家公司八竿子打不着,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当上了老板,成为了股东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面对考察人员的问询,杨某感到委屈又迷茫。
检察院认为,本案的关键在于查明杨某的身份是否被他人冒用、该投资有限公司登记材料中的杨某签名是否为其本人签署。
最终调查发现,该公司包括杨某在内的48名股东都是假冒的,他们的身份信息有的是从网上找的,有的是冒用别人遗失的身份证办理,都不是真实的股东。
据时任该公司总经理的陈某供述,公司是一家持股平台,按照投资方要求,该平台必须满足规定的股东数量才能完成接下来的融资流程。于是,陈某委托公司登记代办中介机构伪造了一份含有48自然人身份信息的企业登记材料,并申请了企业股东变更登记,还找人代签了申请材料中的签名。
最后,相关部门依法撤销了杨某股东身份,其余47名被冒名股东正在分批公示、分批撤销。
【来源:九派新闻综合《检察日报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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